令人遗憾的拒绝是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他认为 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
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
小缪称,甚至跨城市等 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
巩晶晶分析 ,辞掉原有工作 、最高学历也达标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”
巩晶晶提醒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
那么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应该立在明处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
2026年春招时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构成缔约过失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应当在招聘伊始 ,大厂此番操作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应当赔偿损失 。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
